两部门发布公告治理不良价格竞争
发表时间:2025年10月10日浏览量:
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(记者魏玉坤)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。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,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,促进质量发展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9日发布《关于遏制价格无序竞争、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》。
公告指出,实行市场化定价的商品和服务,经营者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的规定,遵循公平、合法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以劳动力和经营成本以及市场供给和需求条件为基本秩序,营造公平竞争、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公告称,发展改革、市场管理等部门要配合行业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贯彻,提醒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,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。对涉嫌不正当价格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和警示,要求其刻意调整价格行为,严格坚守价格竞争底线。对于经提醒和警告后无法提供价格行为的经营者,将予以特别关注。如有必要,将进行成本调查和价格调查。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,将依法进行审查和处罚。
公告指出,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刻意规范行为,不得以低于招标投标成本的价格进行投标。他的价格和服务。
“公平适度的竞争有利于促进市场底层的安全,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。”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志成表示,根据现行价格法、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,《公告》对行业平均成本研究分析、提醒警示、加强管理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。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,对遏制不良价格竞争发挥重要作用。
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邓舟认为,治理不良价格竞争,要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,更好发挥政府作用。当务之急是规范市场价格。从长远来看,通过因地制宜发展新兴产业、优化变革技术环境、加强标准制定、做强国内消费市场等,鼓励企业跳出传统路径驱动、泛泛而谈,营造更好、更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。